庆组联[2010]4号
关于印发《全市基层党组织和
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市属党(工)委:
现将《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大庆市委组织部
中共大庆市委宣传部
2010年7月12日
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方案
为营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良好氛围,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和舆论导向,把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推向深入,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大庆实际,制定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紧紧围绕市委发展战略目标,通过及时总结和宣传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的新进展、新举措、新典型、新经验,培育和树立基层组织和党员“百面旗帜”,掀起创先争优热潮,推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为构筑大庆科学和谐跨越发展新优势提供组织保障。
二、宣传重点
1、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精神、重大部署、重要活动和各项工作要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九次、十二次全委会精神和市七届党代会、市委七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一二三四五”战略目标实施,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基本目标、工作重点和阶段任务;中央和省委召开创先争优活动会议的重要部署、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
2、创先争优活动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进展情况;各级党组织围绕“弘扬大庆精神,抓发展、保稳定、促和谐”和“弘扬大庆精神,攻坚克难、勇创一流”主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创新做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百面旗帜”的先进事迹;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人民团体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的典型经验事迹。
3、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实际成效。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按照省委建设“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的总体思路及市委“一二三四五”战略目标,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等方面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成效;基层党组织突出实践特色,以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做法;各级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的具体标准和形成的工作机制;基层广大党员群众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评价。
4、统筹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新做法、新进展、新经验。在落实《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进一步开展“弘扬大庆精神,抓发展、保稳定、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中的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工作项目和创新项目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破解基层组织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取得的新做法新经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
三、宣传方式
1、利用媒体宣传。在本地广播、电视、报纸和内部刊物等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注意发挥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网络、政府网和手机短信平台资源,全方位报道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随时关注舆情信息,及时反馈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2、组织宣讲活动。定期组织各领域、各行业、各层面先进典型组成先进事迹报告团,开展集中巡回宣讲活动。
3、参观示范典型。按照就近就便原则,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际,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地参观学习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用身边的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开展活动。
4、编发工作简报。创办创先争优活动简报,及时准确传达上级和本地、本单位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反映和交流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典型、好做法。积极向上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简报,展示创先争优活动的新进展、新亮点、新成效。
5、开展社会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举办知识竞赛、有奖征文、演讲比赛、悬挂宣传标语、创办学习专栏等形式广泛进行社会宣传,着力营造活动浓厚氛围。
四、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
1、宣传时间:
按照中央和省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安排,宣传工作要贯穿于活动的始终,到2012年7月底结束。
2、责任分工:
利用媒体宣传,由市、县(区)委宣传部门牵头,市、县(区)委组织部门配合,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市、县两级每月应至少向上级新闻媒体报送2篇以上不同领域创先争优活动的新闻稿件。
组织宣讲活动,由市、县(区)委组织部门和各市直属党(工)委负责,分市级和县处级两个层面展开,每年在本区域内进行一次巡回宣讲。
参观示范典型,由县(区)委组织部和各市直属党(工)委负责,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典型参观。
编发工作简报,由市、县(区)委组织部和各市直属党(工)委负责,各自都要创办创先争优活动简报,及时下发上报。
开展社会宣传,由市、县(区)委宣传部门负责,坚持经常性的社会宣传。
五、领导组织
成立创先争优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继武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罗静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组织指导科)、党员管理教育科工作人员
市委宣传部宣教科工作人员
各县(区)委和市直党(工)委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负责本地、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六、几点要求
1、强化责任,精心组织。注意借鉴党的集中教育宣传活动中宣传工作的有益经验,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紧扣基层党组织活动进展和工作实际组织报道。根据基层对象和基层群众的特点,增强报道的针对性、生动性和时效性,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各县(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市直各党(工)委要确定专人作为信息员,专门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信息和宣传,做好本地、本单位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稿件的起草、整理和向上报送工作。7月20日前,各单位组织、宣传部门要将党建工作信息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分别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和市委宣传部宣教科(组织科电话:6375557 宣教科电话:4666406)。
2、贴近基层,务求实效。宣传报道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和本地、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抓住创先争优活动的亮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不断创新内容、形式和手段,用具体鲜活的事例、生动精彩的画面,反映群众的感受、实践的效果,不断增强宣传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要抓住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努力使宣传内容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时效性。
3、建立制度,强化考核。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将建立文稿登记制度,对各单位稿件报送时间、数量和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建立专门的台账,每半年进行专项通报。将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把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检验基层党建工作成果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开展宣传评比活动,对各地上报稿件不定期进行评比,对优秀稿件优先采用并向上推荐,对不及时上报、敷衍应付、稿件质量差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
|